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生产加工 |
所在地区: | 湖北 武汉 武汉市 |
联系卖家: | 赵经理 先生 |
手机号码: | 13907174823 |
公司官网: | mingwei2009.tz1288.c.. |
公司地址: |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3号光谷·芯中心c3-09A栋 |
l 规定
关于发布《环境空气 总烃、甲0烷和非甲0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》等八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0法》,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检测仪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环境监测工作,现批准《环境空气 总烃、甲0烷和非甲0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》等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,原环境保护0部2011年2月10日批准发布的《环境空气 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》(HJ 604-2011)废止。
对于非甲0烷总烃的监测是治理与改善的基础。降低非甲0烷总烃的排放不仅可以直接降低对人体受到的直接危害,而且可以大量减少化学烟雾污染的生成。所以对非甲0烷总烃的监测有很大的必要性,对于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存在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l 非甲0烷总烃的计算
总烃浓度与甲0烷浓度之差即为非甲0烷总烃浓度。
标准分级;
根据GB 309 5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,非甲0烷总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二级:
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一级标准;
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二级标准;